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加强监管本是好事,但一个困扰肉制品企业的老问题在这种态势下愈加凸显:如果羊肉卷按"初级农产品"归类,则归属于农业部门监管;而如果归为"速冻其他食品",则需由质监部门纳入QS管理。但现实情况是,由于理解不同,各地动检标签和QS的发放情况不一。产品定性模糊,终端产品的执行标准无章可循。
是初级还是?各地部门理解不同要求不一致 企业很为难
羊肉卷有了食品生产证,却还被要求贴上动检,一些羊肉厂商面临困惑
"假羊肉事件"引发政府监管部门的重视,不少企业反映,羊肉消费市场确实比以往更加规范。
加强监管本是好事,但一个困扰企业的老问题在这种态势下愈加凸显:如果羊肉卷按"初级农产品"归类,则归属于门监管;而如果归为"速冻其他食品",则需由质监部门纳入QS管理。
但现实情况是,由于理解不同,各地动检标签和QS的发放情况不一。产品定性模糊,终端产品的执行无章可循。
上述情况只是目前羊肉产业监管现状的一个缩影。理顺监管体制,促进产业发展,成为相关企业的共同呼声。底真真 文/图
乱象:动检标签和QS标注困扰企业
苏经理是山东某羊肉生产企业华中区的销售总经理。结合山东省的肉类资源优势,该企业主要生产纯羊肉卷和复合肉卷,在各地商超占有很大的排面,河南是其主攻市场之一。
近日,他却突然接到客户通知,根据河南荥阳当地动检所要求,所有的复合肉卷和羊肉卷等产品必须贴上动检标签。
这出乎苏经理的意料。根据他的理解,QS和动检标签,两者只要具备其一即可。
他分析,已经归属加工产品的速冻羊肉卷和复合肉卷,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管理范畴,需有QS,无需动检标签;而肉羊的养殖、屠宰,则是农业部的监管范畴,如果流入市场,需要取得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但无需QS.
该公司生产的羊肉卷和复合肉卷,均执行SB/T10379《速冻调制食品》行业标准,在终端产品印有QS标志。
尽管如此,荥阳当地动检所却认为,他们的产品归属初级农产品,产品的动检标签必须标示。
无奈之下,苏经理等人到山东生产地申请领取动检标签。而山东动检所称,他们的产品已经申办了食品生产QS证,归属于食药监局监管,无需再发动检标签。
两个省相关部门的不同理解和要求,让企业左右为难。
当山东这家企业在为动检标签无奈的时候,内蒙古一家企业正在为QS发愁。
内蒙古某牛肉企业在河南的工厂,因"初级农产品"无法继续申办QS,而无法进行速冻牛肉卷的预包装定量生产和销售,该公司还因此遭到质疑。而其在内蒙古生产的产品,却取得了当地的QS.
那么,复合肉卷和牛羊肉卷既然有QS,还需要动检标签吗?牛羊肉卷等能否申办QS?
记者调查发现,在河南市场,内蒙古、安徽等地的羊肉卷生产企业,多数既有QS标志,也有动检标签。例如,安徽惠之园食品有限公司的火锅肉卷,同样执行SB/T10379《速冻调制食品》产品标准,就有QS标志,同时又有动检标签。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难道各省有不同的标准?动检标签和QS,两者兼要?
探因:初级农产品界限模糊,各地执法理解不一
"各地现在的情况不一样。"苏经理说,对于羊肉卷和复合肉卷,有的省需要贴动检标签,有的省不需要;有的省出具动检标签,有的省不出具。因此,苏经理公司产品在山东当地销售可行,到河南就不行。
而且,有的地方办理速冻羊肉卷的QS,有的不办理,所以就出现上述内蒙古企业的情况。
冷冻产业周刊记者以羊肉卷生产企业的身份就此致电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称,速冻只是一种保存工艺,并非经过调理后、使产品的本质和味道发生变化,"如黑胡椒味、奥尔良味".
该工作人员说,具体要根据产品本身的制作工艺。如果添加食用盐的含量达到了腌制食品的工艺效果,是必须申请办理QS的,否则另当别论。
"速冻羊肉卷只是经过简单加工,产品性质并未改变,所以不需办理QS."工作人员说,复合肉卷也是如此。
这意味着,不需要办理QS的河南企业,羊肉卷和复合肉卷的流通销售必须有动检标签。但到了其他省份却可能面临不一样的规定。这是为什么呢?
有业内人士指出,主要是理解的不同。"每个人理解的都有偏差,包括执法部门。"
甚至在一个省内,执法也有不同。据苏经理介绍,在荥阳市遇到的这种情况,在河南其他地方并没有类似的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这主要源于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
按照现行的的监管体制,养殖、屠宰归农业部门管理,而除此之外的下游加工、销售等,则归食药监局管理。
但是,屠宰和加工联系紧密,加工又分初加工和深加工,加工程度没有明确的划分界限。由此造成初级农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的界限模糊,各地的理解与实际执法情况也不一样。
做法:QS和动检标签能标则标,企业力求"双保险"
复合肉卷和羊肉卷到底归属于何种范畴,初级加工产品到底算初级农产品,还是加工产品?
苏经理公司自认为其产品属于速冻调制品,并自行执行所属标准,在监管人员看来,不一定合乎法理。也就是说,监管并不认为其产品是速冻食品,而是初级农产品。
查询生产许可编号发现,已经取得QS的速冻羊肉卷产品,所用的生产许可认证品类均为速冻食品。
那么,羊肉卷和复合肉卷能归属于速冻食品吗?
据了解,纳入国家生产许可发证范围内的28大类食品中,肉制品包括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并不包括羊肉卷。而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羊肉卷可以归属为28类之一的速冻食品。
根据《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速冻食品包括速冻面米食品和速冻其他食品。
资料显示,速冻其他食品是指除速冻面米食品外,以农产品(包括水果、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为主要原料,经相应的加工处理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食品。
按原料不同,速冻其他食品可分为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及速冻其他制品。因此,羊肉卷等产品可以归属于速冻其他制品。
冷冻产业周刊记者咨询国家食药监总局,羊肉卷等是否在生产许可发证范围之内。官方回应称,各地执行情况不一,目前无法给出统一、明确的答复。
"所以我们干脆都贴上,这对于企业来说是双重保险。"小尾羊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总监李兴军说,由于各地要求标准不一样,他们只能按照"最高标准"来。
争议:动检标签和QS能否同时存在?
在速冻食品高级咨询师李荣跃看来,速冻羊肉卷等可以归属为速冻食品,QS和动检标签同时存在,是"画蛇添足。"
"速冻果蔬是初级农产品,清洗速冻后就必须办证。"李荣跃举例说,打上QS就归食药监部门管理。而归属食药监管理的速冻羊肉卷是成品,不需要动检。
李荣跃说,动检是初级阶段,QS是终级阶段。需要动检的是市场流通的分割肉,以及作为生产加工的原料肉,羊肉卷不需要。
"动检把的是原料关。没有动检,生产加工就不能使用。它们是因果关系,不是并列的。"李荣跃解释,二者不在一个范畴。
按照李荣跃的理解,羊肉卷作为加工产品,虽然是初加工,但是原料已经经过了动检,羊肉原料肉供应商必须有检验检疫合格证,但动检标签不必出现在产品包装上,包装上只要有QS就行了。
蒙都羊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李猛也认为,速冻羊肉卷可以并且应当申请QS,但他的理由跟李荣跃有所不同。
"羊肉卷必须具备速冻条件才能分切再包装,因此必须取得QS."李猛说,有的个体户,不具备控温、风险防护的条件,切片环境非常差。因此,QS是对企业资质的审核。"只有具备基本的卫生条件和速冻硬件设施,才能进行羊肉的切片加工。"
"已经经过速冻的肉制品,怎么能不需要速冻条件呢?"李猛举例说,菜场当天宰杀的肉类,或者超市现切的羊肉卷,没有经过速冻工艺,可以不用办QS.
而且,上述区别在于,现切羊肉卷大多只有一个月的保质期,而经过速冻工艺处理后,保质期能达一年。
李猛也认为,羊肉卷产品申请QS时,属于速冻其他食品。与李荣跃不一致的是,除了QS之外,他认为产品还应该有动检标签。"必须按照肉制品溯源,不明来源的肉是不能食用的,检疫标签上有编号,可以追溯到产区。"
建议:结束多头监管,明确统一标准
"动检标签和QS标签能在同一种产品上出现吗?"2011年8月15日,某食品行业专业网站论坛里就曾发起过这样的讨论。
有人认为,"不可能出现在同一种产品中,范围不同。已经加工过的食品不需要打动检标签".
之后,立即有人反驳,"公司产品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是客户方面还有运输方面相关部门要求有动检证和标贴".
还有同行提出,"腌腊肉制品不需要加贴动检标签,但是像冷鲜肉加工的冻品如牛肉卷,还要加贴动检标签。"
不过,对于争论,至今没有最终结果。
事实上,同样的问题也困扰着监管人员。某质监执法人员坦言监管羊肉卷面临无奈,"目前,国家没有针对羊肉卷这种食品制定生产标准,没有适用的法规".
对上述问题,记者咨询多方意见得出,QS和动检标签同时存在,不符合中国现在的监管制度。理由是,分段监管不需要重复。他们呼吁,尽早结束多头监管。
河南伊赛牛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行标、国标等各种标准,有重合,也有矛盾。由于没有统一、细化的标准,加上各地对《》理解不同,企业自行执行某标准,时常会遇到麻烦。
"有时候接到客户投诉,要查这个查那个。事实上产品并没有问题,我们还要搜集好相关标准的资料作为证据回应。"该负责人称,企业经常处于自己证明自己的尴尬境地。
"羊肉卷动检标签和QS争议之处,就在于法规和标准不明确、不统一,不够细化。"上述负责人指出,正在征求意见的《速冻食品术语》,或许能解决这个问题。
该行标规定了速冻畜肉片的定义:以新鲜分割畜肉为原料,采用人工或机械切割的方式,切成片状后,经速冻等工序制成的产品。
目前,国家正在清理整顿食品标准。该人士呼吁筛选国标、行标,将标准细化、统一和明确,让企业产品和监管执法都有明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