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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西安市未央区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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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合理的组织好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2015年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面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近阶段科技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进一步统筹区域科技资源配置,强化计划引导和示范,推进未央经济、社会迈上科学发展之路。现就2015年项目申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未央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单位须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和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科研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领域的科研能力和工作基础,自筹资金落实并提供自筹资金来源证明。

3、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环保政策,创新性较强,无知识产权纠纷,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或社会效益。

二、申报原则

1、企业主体原则。项目申报坚持以驻地大型企业、高校院所为主体,重点支持产学研合作机制好,通过技术转移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促进成果转化的产学研项目。 

2、效益优先原则。项目申报以解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突显的技术难题,解决在技术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以转化、引进、消化、吸收高新技术成果为主,申报单位自筹资金额度为申请区级经费的3倍以上,并具有良好经济、社会、生态和环保效益。 

3、突出重点原则。《西安市未央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共分为企业技术创新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创新服务体系培育计划、科技创新联动配套计划、统筹城乡科技发展计划、社会事业发展及软科学研究计划六个计划类别,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把握申报类别,突出项目重点。

4、信用管理原则。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承担区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没有按期结题验收的单位;以前年度已立项,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同一项目、同一申报单位,多头申报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经检查资金未按规定使用,且未按期整改的单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按项目申报要求逐项填写申报内容,真实、完整,不得随意缺项或省略。

2.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两年(2015.01-2016.12),软科学研究项目为一年。

3.项目填写完成后,生成上报电子文件(WORD文件),按照“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撰写可行性分析报告。将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于425号前由科研秘书统一交予农研院。

 

 

联系人:刘珊珊   王勇       联系电话:8616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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